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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政协助力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黑龙江省政协网 作者:佚名

  

  近日,鹤岗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薛涛带领市政协委员围绕“助力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协商议题开展视察活动。

  

  

  视察组先后来到鹤岗市新北山水厂、西山楼改造项目、大陆南充电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地进行实地视察,详细了解生活饮用水、老旧小区改造、新能源公交车及充电桩、垃圾焚烧发电等情况。在协商座谈会上,市政协委员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互动交流,提出协商意见。

  

  

  视察组认为,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鹤岗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实施“生态立市”战略,锚定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全方位布局,打造了一批亮点工程和民心工程,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生活品质和城市颜值不断提升,人们处处感受到了新变化。

  

  视察组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需求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通过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把“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融入城市更新和城市管理的血脉,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之中。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持续修护城市生态空间,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提升城市生态功能。要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降低资源消耗,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循环。要坚持共建共享原则,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作为生态和谐宜居城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和谐宜居城建设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www.hljzx.gov.cn/index/dfdt/20241012366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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