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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选聘四川政协文史馆副馆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四川省政协委员会办公厅 作者:佚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政协办公厅拟选聘四川政协文史馆副馆长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政协文史馆(四川省政协书画研究院)是四川省政协办公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预算管理办法。主要职责为负责征集、收藏、研究、展示、利用人民政协的文史资料和书画作品,开展文史资料、政协理论、政协文化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二、选聘对象、岗位及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条件的四川省内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岗位

  四川政协文史馆副馆长1名(六级职员管理岗位)。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10年以上书画艺术相关工作经历及管理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职级或任正科级职务职级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在六级职员及以上管理岗位、七级职员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专业技术人员须在七级及以上岗位工作,且近3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5月。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5月8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从四川政协网(http://www.sczx.gov.cn)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15354424@qq.com。

  联系电话:028—86167174,联系人:邢瑞芳。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7日结束。

  四、面试考核

  (一)本次选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5名人选(根据报名人数可做适当调整)进行面试考核,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相关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前,由四川省政协办公厅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三)面试实行百分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人选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一)考察前须通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合格者,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选聘岗位拟选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选,在四川政协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四川政协文史馆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以及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选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选聘报名意见”和“本人基本情况审核结论”,并加盖公章。

  本公告由四川省政协办公厅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28—86167174(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6167159(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四川政协文史馆副馆长选聘报名表.xls

   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5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sczx.gov.cn/content-8d59a8e552b34690b0a4bf14b0729a97-2c93ea82791637e601794b4512380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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