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山东省政协民主协商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省政协民主协商活动提升工作标准、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根据《山东省政协民主协商活动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开展省政协2017年民主协商活动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列入省政协2017年协商工作计划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共30项活动。
二、评估内容
按照《省政协协商工作规程》确定,主要包括围绕协商题目开展调研论证、组织协商会议、形成协商成果并推动转化落实、协商工作探索创新等。
三、评估实施
协商活动评估通过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自评由协商活动牵头部门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估由社会专业评估机构组织实施。
四、关于第三方评估机构
(一)承担工作
按照《山东省政协民主协商活动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和省政协办公厅委托要求,完成省政协2017年30项民主协商活动第三方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成立互相独立的评估工作机构和监督审查机构、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评估包括协商会议现场评估、提出初评和终评意见、向协商活动牵头部门反馈初评报告并接受复核审请、向省政协办公厅提交终评报告进行总体分析并接受省政协相关部门质询、与评估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市场中介机构。
2.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制度、社会声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开展评估工作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4.具有一定评估经验,能提供承担第三方评估工作的成功案例。
(三)报名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申请,并于2017年4月7日上午10点前提交相关材料,送达指定地址。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评估初步计划,包括评估团队及人员资质、评估方法与技术、评估程序与时间安排、评估经费预算等。
2.机构资质证明,包括机构登记证书、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的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机构简介、曾实施的相关评估项目简介和成功案例简介。
报名截止后,省政协办公厅通过评审择优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有关文件和委托要求,发布评估通知、方案、指标体系,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
联系电话:(0531)86082692
地 址:济南市泉城路73号调研处
山东省政协研究室
2017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2289/202204/bcdc59e3-0cd8-47e3-b732-e46ded787b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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