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十二届省政协委员: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拟于2019年1月在济南召开,为做好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根据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履职建言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提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海洋强省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加快生态山东建设,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等重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我省实现走在前列和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二、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全面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者要以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为导向,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精心选题,深入调研,认真准备,努力做到提一件是一件。在提出提案前,应注意了解过去相关提案及提案办理情况,对已办结且有较好办理成效或多年重复提出无新意的提案,应避免重复提出。提出问题要聚焦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反映情况要准确,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的原则,分析问题要深入,把问题说清说透,提出建议要具体,应针对问题逐一提出,坚持做到切口小、道理硬、靶向准。
根据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审查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提案工作实际,经研究,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提案不予立案:(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悖言论的;(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三)国家明令禁止的;(四)属于政党、团体(含经济组织)、部门、企业单位内部事务及市场自行调节范畴的,反映个人、单位之间纠纷的,或为本人、家属解决具体问题的;(五)违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六)已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和行政复议、仲裁程序,以及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违纪违法问题;(七)属于学术研讨的;(八)指名举报的;(九)对社会上的一些现象、热点问题表达个人看法和观点,有情况、有分析,但没有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具体建议的;(十)所提问题不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具有显著地域性、局限性,或属于地方政府职责及行政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不适宜作为省政协提案立案办理的;(十一)宣传、炒作、推介具体技术、专利、作品、产品的;(十二)所提问题或建议滞后于实际情况,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十三)内容敏感,容易引起不当炒作,不宜作为提案办理的;(十四)超出我省管辖权范围的。为保证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质量,省政协将严把提案审查立案关,对收到的所有提案委托专门机构进行查重检索,杜绝提案抄袭行为。
三、集中智力资源提出集体提案,提高集体提案比例
各党派、团体、界别、政协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发挥特色、优势,集中智力资源提出集体提案。鼓励政协界别、委员小组在全体会议期间专门研究、酝酿提出本界别、小组提案,鼓励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将日常调研、会议等协商议政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提案,以提高集体提案比例。
党派、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原则上以各自名义提出,不得联名。界别、小组或联组提案,只能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拟提交提案须在征得本界别或小组多数成员同意并且经相应程序审议通过,由召集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
四、提交提案的有关注意事项
(一)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受理。
(二)因提案管理系统已更新升级完成,提案提交方式要通过省政协门户网站提案管理系统在线提交,不再接收电子邮件和书面提交方式。提交提案时应当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正确上传电子文档。
(三)党派、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在通过提案管理系统提交的同时,须提供有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提案原件。界别、小组或联组提案,须提供有召集人签字同意的纸质提案封面原件。
(四)委员联名提案时,第一提案者应向被联名提案者说明提案内容,力戒盲目联名、杜绝“被联名”。被联名提案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提案管理系统进行确认。
(五)省政协提案管理系统有两种登录方式,一是手机号验证码登录(输入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系统会将短信验证码以短信方式发送至用户手机);二是用户名密码登录。如变更手机号码或无法登录,请及时与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五、提案格式及撰写规范要求
(一)提案案由应当简短明了,使用“关于……的建议(或提案)”的格式,字数一般应控制在20个字以内。案由使用二号宋体加粗,正文使用三号仿宋,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二级标题使用楷体。案由下方须注明提案者名称,使用三号楷体。
(二)提案内容应包含“背景或问题”“原因分析”“意见建议”等部分,坚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提案必须是提案者自己调查研究和认真思考的成果,避免道听途说、主观臆断、抄袭炒作。引用他人材料、文献原则上不超过提案全文15%,且须注明引用并标注出处。引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领导讲话、新闻报道、提案者本人撰写的博客或论文且予以注明的不在此列。
提案者在登录省政协门户网站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有何疑问及意见建议的,请致电: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0531-86082651、86082845
(全体会议期间请致电大会提案组)
政协山东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2289/202204/231c4d52-39e1-4336-bf4b-89cb73e2e1f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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