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车辆通行证申领说明
一、车辆通行证件发放范围与通行权限
(一)车辆通行证A。发放范围:出席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副省(军)级以上领导同志、特邀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的住鲁全国政协委员、省级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大会秘书长的用车及需要在山东会堂南门停车场停放的电视直播车等工作用车。
通行及停放区域:通行“两会”各住地。举行全体会议时,可经山东会堂西侧通道,到山东会堂南门停车场停车。
(二)车辆通行证B。发放范围:参加委员分组讨论的住济列席人员和不是省政协委员的大会副秘书长用车;委员集体乘用车辆;大会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用车;各工作组需进入会场区域的工作用车;省政协租借的其他工作用车。
通行及停放区域:通行“两会”各住地。举行全体会议时,按指定位置停放。
(三)车辆通行证C。发放范围:各市政协根据通知要求所带的工作车;大会新闻组新闻媒体车辆、大会服务保障用车;确因工作需要通行各住地的工作人员私家车。
通行及停放区域:通行“两会”各住地。举行全体会议前一小时内,不得进入南郊宾馆和山东大厦住地。
(四)列席车证。发放范围:列席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闭幕和委员大会发言的人员用车。
通行及停放区域:通行“两会”主会场。仅限举行全体会议时,在会场指定区域停放,不得进入其他“两会”住地。
(五)住地车辆通行证。发放范围:因会议活动,身体原因等经大会秘书处确认的省政协常委、委员;住地工作组工作人员控制数量内的自带车辆可以办理。
通行及停放区域:仅限于通行指定会议住地,并在指定停车位置停放。
二、各类车辆通行证申报及办理
(一)属于通行证A证发放范围的,可以电子邮箱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车辆通行证申请表》,也可以向省政协办公厅会议活动处书面提交。申报时请在“列席人(申请人)姓名” 栏中注明用车人姓名。申请通行证的工作由省政协会议活动处统一办理、统一领取。
(二)属于通行证B证发放范围的,
1、参加委员分组讨论的住济列席人员和不是省政协委员的大会副秘书长用车,请通过网上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在“列席人(申请人)姓名”栏中填报用车人姓名。在列席人员会议报到时发放车证。
2、大会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用车,大会统一提供的委员集体用车,机关车队统一管理的政协号段车辆及租借车辆统一办理会场通行证,由政协机关车队向保卫组书面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表电子版。
(三)属于通行证C证发放范围的,不同情况请按以下方式提交申报:
1、各市政协可申请提报一辆工作用车,请通过网上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在“列席人(申请人)姓名”栏中填报市政协名称。在委员报到时由住地保卫组同志发放。
2、各新闻媒体车辆由大会新闻组负责同志签字后,统一向保卫组网上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并将负责同志签字的申请表送至保卫组。新闻组到保卫组集中领取车证。
3、大会服务保障用车,由省政协机关车队统一填报,经大会行政组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组办理,车队负责领取发放。
4.确因工作用车紧张,各工作组可填报未安排住宿的工作人员私家车办理车辆通行证,每组不超过三辆。请各工作机构组长在控制数额内把关审签工作人员私家车办理通行证。
(四)属于列席车证发放范围的,列席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闭幕和委员大会发言的人员用车,请通过网上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在“列席人(申请人)姓名”栏中填报用车人姓名。在列席人员会议报到时发放车证。
(五)属于住地车通行证发放范围的,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大会住地工作组工作人员,通过各工作组集中申报、集中领取发放车证(每个住地组不超过三辆)。
2、提案组从其他单位借调为会议工作的人员所带车辆,由提案组统一填报后提交保卫组,制发进出省政协机关的临时车证。
三、《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填报说明
1、申请办理政协会议车辆通行证需按要求填报《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2、“车牌号码”栏目只需填写汉字、字母和数字,字母使用大写半角字母,数字使用半角字符。车牌代码中的大写字母“O”以阿拉伯数字“0”代替。
3、请务必在列席人(申请人)姓名”栏目中,填写车辆所属单位列席人(申请人)姓名或市政协名称,以便顺利发放。
4、“申请车证类别”栏目根据车证申领范围要求,在下拉选项中选择。
5、“申领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填写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申领各类车辆通行证,须填报车辆驾驶人的姓名、移动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6、各工作组集中申报的,要求有打印表格。打印表格与电子表格必须一致。没有组长或副组长书面签署意见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电子表格,一律不予制作证件。
7、申请表格“填报单位”应注明申请单位或工作组名称。例如“山东省**厅”、“政协会新闻组”。
8、请不要重复申报制证信息,在省人代会、省政协会重复申报同一号牌的车辆通行证,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取得车证。
9、省政协工作人员申请会议车证驾驶人、联系电话必须是工作人员本人,不得以本人名义替他人申请会议车辆通行证。
10、申报政协会议车辆通行证电子邮箱地址:sdzxdhz@126.com列席单位申请表格除电子申报外,请打印表格并传真提交,传真号码:0531-86099024 .
11、提交制证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5日。
四、车辆通行证使用要求
1、严禁涂改、换用、挪用、转借、借用车辆通行证。
2、车辆证件应置于驾驶室前挡风玻璃下方明显位置,严禁遮挡;严禁持证车辆搭载与“两会”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和住地,如有违反,执勤人员将扣留车证及相关证件,并追究其有关责任;要自觉接受、配合执勤人员查验;遵守大会有关规定和道路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持大会车证的车辆违章行驶,不予免责。因违反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车辆通行证如有丢失,要立即向保卫组报告,写明情况。确有特殊缘由,经有关工作组负责人同意后,报原证件审批人审批,由制证组补发,原证件作废。因证件丢失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4、补领和换领证件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换领证件时,需将已发证件交回。
5、违反车辆通行证使用要求,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的,保卫组收回证件,并报告大会秘书处。
政协会议车辆通行证办理联系人及电话:
张强8608274315966615788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保卫组
2019年1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2289/202204/3d1e8f56-6684-492e-8d8d-46ec279d28a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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