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机关关于进一步严格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的通知》精神,切实压实责任,完善措施,堵塞漏洞,确保机关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现将机关组织活动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机关举办各类会议、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确需举办的,必须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先决条件,会议、聚集性活动按照人员规模,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报机关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坚持“谁举办、谁负责”事项通知的原则,落实主管领导的监管责任,落实举办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举办场所、住宿餐饮、交通转运等单位和参与人员的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责任主体全覆盖、措施流程无遗漏。
3、举办会议或聚集性活动,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人办会,有针对性地做好现场应急医疗、人员隔离、防疫物资配备等工作。
4、对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落实“六必”要求,即核酸必查、行程必验、身份必录、体温必测、消毒必做、突发必处。强化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旦发现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严禁参加活动,并及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5、对机关干部职工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以部门为单位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事先报批、倡导简办小办节约办。
6、非必要不得前往疫情发生地,特殊原因确需前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与隔离,返回后按照郑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3天两次检测,两次检测结果为阴性、大数据行程码和健康码均为绿色方可进入机关办公。
7、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提高站位、负起责任,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反应不迅速、处置不果断,造成规模性疫情发生的,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省政协机关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hnzx.gov.cn/sitesources/hnzx/page_pc/zxxw/tzgg/articlea794f06ca33e41c59befcc315704f4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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